1.严惩失信才能让诚信发光
作者:徐隽
对“老赖”进行信用惩戒,光靠法院是远远不够的,需要多部门、多行业、多范围、多方法联合行动。
在现代社会,信用体系就像一只看不见的手,约束着大家的行为,也守护着社会的和谐运行。而要维护信用体系,不能离开对违法背信行为的制裁。中办、国办日前印发的《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实行人信用监督、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建议》,正是现在对失信被实行人——也就是大家俗称的“老赖”——进行联合惩戒的一份文件。
近年来,公众对“诚信滑坡”颇有怨言。最让人深恶痛绝的,莫过于拒不履行法院生效判决的失信行为。在司法实践中,有些“老赖”通过不真实诉讼、不真实仲裁,制造资不抵债的表象;有些“老赖”通过假离婚、假合同转移财产,以各种方法干扰、妨碍实行。不久前发生在山东曹县的暴力抗拒法院实行事件,就是“实行难”的一个缩影。
限制“老赖”入党、录用为公务员、担任国有企业高管,限制“老赖”坐飞机、坐高铁、领取政府补贴、从事食品药品行业,限制“老赖”子女上高收费学校……伴随此次《建议》的颁布,一张针对“老赖”的天罗地网正越织越密,“一处失信、处处受限”的联合惩戒机制正在打造完善。违法背信行为不只在当下遭到制裁,更会在个人信用上留下很难去除的污点,对就业、升学、贷款等要紧事情导致长远负面影响。
这也是世界各国诚信体系建设的必然趋势。很多人感慨,在一些国家,开证明不需要盖公章,签个名就好;下馆子不需要开发票,有收据就好;买车票不需要找黄牛,互联网预约就好……事实上,这类国家常见诚实诚信的背后,都有着强大的失信惩戒机制。假如不对挑战社会底线的失信行为加以惩戒,损害的不止是胜诉当事人的权益,还有司法公信和权威、社会公平和正义。
对“老赖”进行信用惩戒,光靠法院是远远不够的,需要多部门、多行业、多范围、多方法联合行动。此次颁布的《建议》经中央全方位深化改革领导小组审议通过、由中办国办印发,本身就表明了中央在顶层设计层面的看重。只有联合起来,补齐弱点、形成合力,对“老赖”处处设限,真的戳到“老赖”的痛点,才能改变过去失信收益高于诚信收益的不正常现象,预防“劣币驱逐良币”和“破窗效应”的出现。
需要提醒的是,伴随失信惩戒机制的加快推进,被纳入失信被实行人名单将对个人和单位产生要紧影响,越是如此,越需要法治保障,越需要保护公民、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利。对失信被实行人进行信用监督、警示和惩戒,要严格遵照法律法规推行;法院要打造严格的操作流程和审核纠错机制,确保名单信息的准确规范。
诚信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,也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内涵。所谓“扬善需要抑恶”,失信被实行人信用监督、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,必能发挥牵引用途,树立正确的价值导向,让“诚信光荣、失信可耻”的环境浓郁起来,叫人人诚信成为闪亮的国家名片。
《人民日报》(2016年09月26日 05 版)
2.以规范执法守护法治信仰
作者:张洋
公安机关被赋予肯定的执法权,就是被赋予了一份沉甸甸的责任;每一次规范行使手中的执法权,都是一次对群众诉求的回话。
法治社会的好运行,不能离开公民对法律的敬畏和遵守,也不能离开执法者对法律的规范实行。假如在执法过程中,执法者的行为本身存在“问题”,法治权威势必会在大家的心中大优惠扣。正因这样,中办国办日前印发《关于深化公安执法规范化建设的建议》,需要全方位建设法治公安,努力叫人民群众在每一项执法活动、每一块案件办理中感觉到公平正义。
党的十八大以来,中央对公安规范化建设的反复强调,背后是全社会法治意识的不断增强。愈加多的人已经不再仅仅满足于公安机关破了多少案,还会关